新春佳节将至,节日消费高峰也随之而来,为此,省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消费不等于大把花钱铺张浪费,一定要理性、健康消费。
节日期间,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首先应着重考虑自己实际需要,不因有优惠而去购买多余的物品。当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环节中增加不公平的交易条件或不合理规定时,消费者要敢于与商家交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春节出游,选择好旅行社十分重要。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应选择有国内外组团合法资格、规模较大、管理比较规范、客源较丰富、消费者信得过的旅行社,并掌握相关消费知识。同时,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服务项目、条件标准、自费事项、安全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在旅行中对导游安排的购物和添加的游玩项目应理性选择,不要因导游的脸色和讥讽而违心接受。在旅行购物时,一定要慎重,注意检查商品的真伪和质量,购买的商品要保存好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发票,以备维权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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