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
[2022-03-31 15:42]海关出口《植物检疫证书》办理说明
《植物检疫证书》
《植物检疫证书》适用于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以及贸易合同签订的检疫要求的出境植物、植物产品、含有植物源性原材料产品以及其他检疫物(植物性包装铺垫材料、植物性废弃物等)。该证书与《动物卫生证书》相类似,需要“签证植物检疫官”手签。
企业在领取证书后,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更改或补充内容的,应向签发证书的属地海关提交更改申请单,经海关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改。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还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收回原证书(含副本)。确因丢失等原因无法退回的,应提供在《中国国门时报》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的相关材料。
2、品名、数(重)量、包装、发货人、收货人等重要项目更改后与合同、信用证不符的,或者更改后与输入国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均不能更改。
3、超过检验检疫证书有效期的,不予更改或补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