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7 11:12]贯彻《国家安全法》 强化非传统安全维护职能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正式实施(以下简称新法)。新法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和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在法律层面对“国家安全”作出界定,并将“非传统安全”列入国家安全任务,为质检部门强化非传统安全维护职能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质检部门亟须抢抓新法实施机遇,切实强化非传统安全维护职能,加大非传统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扩大质检部门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影响。具体来看,新法对质检部门非传统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以下影响。
质检部门非传统安全维护职能进一步法定化
质检部门作为质量安全工作主管部门,长期以来在消费品安全、国门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等多个领域承担着非传统安全管理职能,为维护国家安全发挥积极作用。以出入境检验检疫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明确进出口商品检验原则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通过强化检疫审批、现场检疫及检疫监督等一系列措施有效阻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国家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与人民健康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则明确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及行李货物邮包等实施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等工作,有效防止传染病的传入传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安全。此次新法的公布施行,进一步将质检部门非传统安全管理职能法定化。新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除强调传统的政治、国土、军事等安全内容外,明确将经济、社会、生态、资源、科技等多个领域的安全内容列入国家安全体系,并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上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质检部门依法履行的非传统安全维护职能。质检部门应当按照新法规定,加快建立健全质检非传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定履行非传统安全维护职能。
质检部门非传统安全管理任务进一步具体化
新法是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尽管以原则性规定为主,但重点解决了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普遍性问题。如在“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一章,新法详细对政治、军事、经济、资源、信息、生态等十多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规定。上述国家安全任务,多个与质检部门开展的非传统安全管理工作直接相关,如质检部门在防止国外产品对我国重点产业冲击的经济安全维护职能、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和国内物种资源流失的生态安全保护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职能等,均因新法规定相应上升为“国家安全任务”。新形势下,质检部门应当对照“国家安全任务”,全面检视非传统安全治理工作内容,创新举措,主动调整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如构建以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为重点的国门安全大防控体系,维护社会安全。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提高国外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准入门槛,推动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企业实质参与国际规则制修订,抢占技术标准战略制高点。加快推进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能源计量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等。
质检部门非传统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为形成维护国家安全合力,新法对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及部门分工进行明确,并对国家安全制度从“情报信息”“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审查监管”“危机管控”等各环节进行统一。上述规定,为质检部门进一步规范非传统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多年来,质检部门通过严格实施风险分析、严格实施准入制度、严格生产企业监管、严格监督抽查和检验检疫、严格执法打假和严格处置突发事件等6个严格,形成了一套确保“安全”底线的全过程监管链条,面对经济全球化格局下的非传统安全风险日益增多、种类繁杂多变的形势,原有的质检监管模式及程序需要进一步评估完善。如在风险管理领域,存在相关管理规定长期未修订,对非传统安全风险评估未形成统一工作规范且评估对象多侧重产品而忽略业务管理工作风险,导致执行效率不高等情况。为此,有必要对照新法,全面分析质检部门非传统安全管理状况,从质检宏观管理层面梳理确定非传统安全治理工作机制及制度要求,为开展非传统安全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法规定,深圳检验检疫局已将非传统安全管理列入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检验检疫非传统安全理论实证转化应用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健全风险管理工作体系。创新将ISO31000:2009《风险管理原则和指南》引入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实现风险管理与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搭建风险管理工作体系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对非传统安全可能存在威胁进行风险评估,为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实施“场域安全”治理思路。按照“前伸、后延、中转、外联、应急、反恐”等“场域安全”治理要素要求,在车流、人流和货流3个层次开展非传统安全理论实证应用,如在车流方面筑牢境外始发地(前伸)、国境口岸(中间)和境内目的地(后延)3道安全防火墙等。三是明确“两化促一化”构建“场域安全”管理路径。即明确以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区港一体化,构建“区港场域安全”。如加快智慧口岸建设,深化分类通关、无纸化报检、通关单电子放行;积极打造国际生态安全示范港、跨境电商、区港一体化、检疫处理、口岸建设等领域创新性、引领性标准;拓展延伸港口货物集散功能,推进进口货物快速直放直通,将口岸功能延伸到辖区,实现区港一体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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