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门时报新闻:
从昆山检验检疫局了解到,经中埃两国有关部门协商,埃方同意将进口商品适用埃及标准的生效日期推迟至2015年3月31日。
据悉,埃及贸易工业和中小企业部去年底提出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进口商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不符合埃及标准的商品将被退运,没有注明埃及标准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将不能通关。经我国关部门争取,今年3月31日前为企业熟悉埃及标准的过渡期。4月1日以后,出口埃及产品有如下要求:对于埃及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要符合埃及强制性标准;对于埃及没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要符合埃及标准或者埃及认可的6种国际标准;前两种情况之外的产品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者合同标准,但是要注明与之等效的国际标准,并且出口商要向埃及进口商和埃及官方提供中国标准的英文版。
据昆山检验检疫局统计,2014年该局检验出口埃及产品151批次,货值773.5万美元,主要为木制品、轮胎等。为确保输埃商品顺利通关,该局提醒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埃及进口商品新要求,及时了解出口埃及的最新政策及动向,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出现货物滞港或退运等情况。与埃方签署贸易合同时,应注明埃及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并向进口商索取有关标准文本供检验使用。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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